| 索引号 | 01525906-6/2026012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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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关之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为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我局根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采取的主要举措
1.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和支部主题党日教育活动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责任心,事业感。一是抓关键少数。结合党组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等篇目,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各项部署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抓谋划安排。2025年,我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普法任务计划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法律培训学习列入我局年度干部教育必修课,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2.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并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4.提升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我局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停用;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
5.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对自然资源领域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县统筹安排,我局聘任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杨双桥、魏亲彩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参与日常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提升自然资源工作法制化水平,促进自然资源领域社会和谐稳定。
6.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等制度,并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机关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7.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通过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工作方法、面向社会公众等方式,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工作。我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履行检察、司法建议书,并建立了普法责任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各种业务培训及知识测试活动。积极参与村、组、户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挂包帮”走访宣传反诈APP,有效预防群众被骗,全面提高民众识诈防骗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8.强化法制工作统筹联动,做到谁服务谁普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通过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基层乡镇,自然资源所通过采取党员会、群众会、户长会宣讲。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深入人心,着力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工作,坚持“月排查、月研判”与日常排查结合,解决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通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控、抓实监控预警、化解疏导、管控劝返、跟踪回访等措施,确保了自然资源领域和谐稳定。
9.执行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一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完成县人代会确定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2025年我局向施甸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施甸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的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2025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关于陡坡村公交车停车场用地调规的建议、关于划拨土地在姚关集镇建停车场的建议、关于明确县级部门不动产登记证办理职责的建议、关于解决菠萝登村实施土地提质增效项目破坏基础设施的建议),回复率、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结合我局职责,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和2025年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1.全域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排查。上级下发施甸任务图斑总计59.3401万个,总面积90.46万亩,其中以省级下发园地摸排图斑0.4042万个(4.62万亩),市级下发耕地摸排图斑58.8949万个(85.66万亩),设施农用地摸排图斑0.0410万个(0.18万亩)。经实地核实,全县共完成摸排图斑数59.3401万个,总面积90.46万亩,其中耕地摸排共完成图斑数58.8949万个,面积85.66万亩;园地摸排共完成图斑数0.4042万个,面积4.62万亩;设施农用地摸排共完成图斑数0.0410万个,面积0.18万亩。
2.积极谋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继续实施2024年包装的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摆榔、酒房),目前2个项目施工已结束,正在开展竣工验收相关工作,2个项目预计产生农用地指标211.03亩,耕地数量54.76亩。2025年新编制增减挂2个项目(水长、仁和),截至目前2个项目的方案已编制,目前正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两个项目预计产生农用地指标271.76亩,耕地数量108.24亩。2025年实施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8个,其中摆田项目、五楼项目、大庄等3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完成指标入库,中村提质改造项目、永福等5个村项目、五楼项目、菖蒲塘项目、太平项目等5个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开展外业举证;2025年已完成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分割一及4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1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分割二的举证入库工作。2025年共计完成指标入库耕地数量指标516.68亩,水田规模指标1762.69亩,粮食产能43.58万公斤。
3.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一是2019-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施甸县问题3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例行督察疑似问题清单涉及施甸县2个,分别是施甸县万兴乡东安村东安集中安置点、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登村大明邑集中安置点,经核实上述2个安置点不存在督察指出的“城镇开发边界外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二是施甸县2018-2024年土地卫片存量图斑共905个,占耕7220.84亩,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存量农房及非粮化图斑56个,占耕147.4亩,不纳入整改比例计算,占耕面积整改率93.43%,个数整改率63.96%,其余图斑已完成整改543个,占耕6557.64亩;部分整改未销号14个,占耕55.32亩;未整改292个,占耕460.48亩。三是2023年国家审计署指出问题共2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四是2025年以来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4件,已结案件23件,未结案1件,罚款38.87万余元。其中土地16件,已结案16件,罚款18.13万余元;规划4件,已结案4件,罚款14.71万余元;矿产4件,已结案3件,罚款6.01万余元,未结案1件。
4.积极协调项目报批工作,为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提供了保障。2025年截至目前,组织上报了单独选址项目3个,即:施甸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项目,申报面积0.3729公顷,已上报市级审查;组织上报了城市(镇)批次用地1个。计划组织上报城镇批次项目3个,正在筹备报批所需资金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于2025年11月28日上报省厅审查;计划上报村庄批次4个,组织上报2个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做好我县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工作,目前,共办理备案登记且上图入库设施农用地21宗,批准面积4.5729公顷。
5.严格执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09年至2024年施甸县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1407亩,其中:县域1408亩、施甸产业园区0亩。截止12月31日,已处置468亩,处置率33.29%。2025年上级下达施甸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为346.90亩。其中:产业园区17.90亩。县域:已处置114.30亩,处置率为32.94%。园区:已处置7.8亩,处置率为43.53%。截止12月31日,施甸县新增闲置土地0亩,闲置土地净减少率为32.90%,已达到上级下达不低于20%的考核任务。
6.土地储备专项债申报情况。新增项目共计9个地块652.60亩,前期开发成本17071.73万元,预期土地出让面积477.36亩,预期土地出让收入44554.44万元,拟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4700万元。债券资金实际下达5100万元。回购项目涉及1个地块95.74亩,回购资金3830万元,拟使用专项资金额度3400万元。以上2个项目均上报省级。
7.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加快采矿权出让。截至2025年12月,全县辖区内登记探矿权6个,其中:铅锌矿4个,金矿2个,有效期内的有4个,过期2个。登记采矿权10个,其中:砂石料5个(砂场1个、石场4个),饰面石材1个,水泥用石灰岩2个,玄武岩1个,水泥用砂岩1个。有效期内采矿权8个,采矿权已过期2个,矿业权有效期率75%。已出让矿业权4个,其中:非金属采矿权1个,地热采矿权3个。2024年完成施甸县水长乡王家山建筑用灰岩矿拍卖出让,2025年已完成施甸县甸阳镇三星地热、施甸县甸阳镇张家地热、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火星山地热的挂牌出让。预计到2026年,将完成5个地热(施甸县甸阳镇沙坝地热、施甸县甸阳镇文武地热、施甸县何元乡娲女地热、施甸县摆榔乡阿母来地热、施甸县太平镇石瓢地热)和2个砂石类(施甸县姚关镇大凹子白云岩矿、施甸县仁和镇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的出让工作。
8.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2024年5月18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提供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调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数据中,施甸县在2022年自然资源部核定的历史遗留矿山共168个,图斑面积202.51公顷,其中:30个图斑50.03公顷系统认定为已治理图斑(已通过自然修复方式完成修复),138个图斑152.48公顷认定为未治理图斑。中央和省级环保交办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缓慢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整改验收。截止目前,138个图斑2287.2亩完成修复验收119个图斑2030.25亩,完成率88.77%。
9.防治结合,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一是精准识别,夯实基础。2025年全县共有隐患点180个新增老麦乡老村新寨隐患点1个,万兴乡长浪坝村小龙洞社蒋家山1个,共威胁13562人,资产50632.00万元;有监测员共计331人。二是齐心协力,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乡、村、组和地质灾害监测员坚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灾理念,全力做好汛前、汛中和汛后“三查”要求,抓实雨前、雨中和雨后“三查”措施,全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共发生险情38起(隐患点10起,非隐患点28起),采取紧急避险撤离群众70户292人。三是多措并举,抓实地质防治基础。2025年7月实施完成了老麦乡小朴寨地质灾害应急项目,投资200万元,保障了24户108人生命财产安全。完成了何元乡大坡脚村小坡脚组滑坡治理等5个项目的省级入库备案,计划投资2030万元,目前老麦新寨2、3组滑坡应急治理项目正在组织施工前期工作,其余四个项目正在组织施工招标工作,2026年可施工建设。云南省施甸县旧城乡新寨滑坡地质灾害点避险搬迁项目纳入“国务院同意审批通过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库”并于2025年8月启动施工建设。
10.是坚持规划先行、为用地报批提供支撑。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除甸阳镇与总规合并编制外,其余12个乡镇均需单独编制,截至目前12个乡镇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正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施甸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已经完成省级专家审查、风险评估备案、合法性审查,于2025年10月20号上报施甸县规划委员会成果,于2025年12月11号县规委会召开《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评审会;目前编制单位正在根据规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同时开展了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推进工作,目前需要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11个乡镇已全部完成招标工作并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同时9个乡镇已完成无人机影像采集,正在处理数据,酒房乡正在编制规划草案,旧城乡已完成初步规划,正在根据乡级意见进行优化。云南施甸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5年7月17日获得施甸县人民政府批复。
11.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2025年,全县办理不动产登记总量6817件,其中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3988本。
1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25年,我局共受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案件44件,已办结44件;受理历史土地权属纠纷案件4件,调解1件,正在办理3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判决3件。未发现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负面與情。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依法履行部门法定职责,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主要领导带头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二)主要领导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注重维护宪法、法律、党的纪律的权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努力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水平,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工作氛围。
(三)落实党组书记带头讲法制课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党组会或周例会、支部集中学、重点研讨学、个人自学等形式,领导领学《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主要领导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带头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依法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在社会关系、经济活动和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
(五)主要领导着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打造自然资源系统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主要领导深入贯彻执行并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促进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七)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局领导均带队到庭参加了应诉。
(八)主要领导着力打造法治单位、法治队伍建设。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主要领导着力抓好统筹谋划,破解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技术创新、打造亮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有效打击,维护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不足: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因是:针对干部队伍整体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式不多,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6年工作安排
我局将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保障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推进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促进决策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四)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深入基层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有关国土安全、民生、营商环境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着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