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20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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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施甸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是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活动。
三是积极推动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制定出台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等,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决策中的关键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风险报告研判。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日广泛宣传。以“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为群众现场解答问题100余个。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村组织阵地作用。制作语音文件,通过村级广播、微信网格群等平台,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土地管理法》、《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干群关系;倡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2345政务热线平台、信访局等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切实把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落实到人,把信访案件办理落实到人,构建了我局信访案件办理框架,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2023年共受理信访案件46件,办结46件,信访办结率100%。
七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并做到“一口清”,一次性告知,全面实施一表申请,一次性受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合署办公,按照不缺、不漏原则,对外公布了全过程办事承诺时限,房产交易、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流程依次进行,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衣房即交证”模式。根据《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施交易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依法开展自然资源方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共通过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1个,流拍2个,正在挂牌1个,出让总面积296.78亩,成交总价7760.95万元。
七是执行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完成县人代会确定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2、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督促办理,审定答复意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件,回复率、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具体为:1.关于镇村项目用地需要政府给予解决的建议;2.关于优化县城规划区住房建设政策的建议;3.关于在姚关镇建一个砂石场的建议。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取得的工作成效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23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和任务措施,重点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抓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和民生工作、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8个方面重点工作取得工作成效。
1.全面落实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
一是根据省级下发的耕地流出图斑,施甸县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18256.85亩,扣减部分因素后,需要整改面积15823.07亩,截至11月30日,通过省级核查面积16991.56亩,整改完成比例107%。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整改7873.74亩,就地恢复4968.48亩,补足同等质量数量2905.26亩;一般耕地完成整改9117.82亩,就地恢复3699.89亩,落实进出平衡5417.93亩。施甸县2023年度省级下发需核实图斑434个,面积8208.86亩,经摸底排查举证,需整改图斑301个,需整改恢复耕种面积6336.4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285.9亩;一般耕地4050.51亩。截至目前,系统录入县级、市级、省级审核通过的情况:县级审核,完成整改4465.85亩,占比70.48%。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718.02亩,一般耕地2747.83亩。市级审核,完成整改4459.77亩,占比70.38%。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711.94亩,一般耕地2747.83亩。省级审核,完成整改4459.77亩,占比70.38%。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711.94亩,一般耕地2747.83亩。
二是根据保山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保山市下达施甸县2022-2024年补充耕地数量2900亩、水田规模2961亩。截至目前,施甸县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共有24个,一是2022年组织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5个,旧城、由旺、水长、何元4个项目已完成入库工作,入库耕地2.89亩,水田规模1312.43亩,粮食产能12.46万公斤,老麦项目正在开展入库工作。二是2023年已开工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7个,规划建设规模5612.64亩,预计新增耕地数量289.48亩、新增水田规模4273.96亩,新增粮食产能58.65万公斤;目前,7个项目外业施工已结束,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正在编制12个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其中4个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正在为立项前举证做准备,12个项目预计新增耕地数量指标3896.06亩、水田规模932.74亩,粮食产能198.34万公斤。有望超额完成保山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2.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一是已完成总规初步成果编制,确定耕地保护目标任务41622.36公顷(62.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692.6公顷(43.04万亩),占比较市级要求高出0.07%。《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查。
二是施甸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行政村(社区)109个,已全部完成草案编制,通过县级程序性审查及专家技术审查109个,取得政府批复108个,审批通过率99.08%,剩余1个为省级试点大乌邑村已通过规委会审查,即将报政府审批。
3.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一是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工程涉及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2020年9月13日自然资源部已经批准。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0〕827号);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施甸段),2021年8月31日自然资源部已经批准。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1〕352号)。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项目(施甸段)已于2023年11月28日上报省厅审查。
二是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显示施甸县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项目94个,目前已保障67个(存量建设用地保障3个,设施农用地保障2个,新增建设用地保障50个,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2个),未保障27个,保障率为71.28%。正在申请省厅通过《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注销项目7个项目。截止2023年11月止,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的50个项目已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项目得以保障。
三是全省8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施甸县涉及1个(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已组织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1个地块,位于华兴片区美达餐饮南侧,面积为16.29亩,该地块已供应。
4.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009年至2022年施甸县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4115.20亩,其中:县域4042.70亩、施甸产业园区72.50亩。2023年市级下达县域(30%)处置任务数1234.56亩,截至目前,已消化2810亩,完成率69.93%。2023年市级下达产业园区(25%)处置任务数18.12亩,截至目前,已消化67.78亩,完成率仅93.47%。2023年下达施甸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651.54亩(含产业园区),共涉及35个项目,市级下达(35%)处置任务228.04亩。截止目前,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25个项目341.26亩,处置率为52.38%。2023年下达产业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基数81.90亩,共涉及8个项目,市级下达(30%)处置任务24.57亩。截止目前,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81.90亩,处置率为100%。县域及产业园区均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处置任务。
5.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
施甸县共编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个,涉及建新区自用指标农用地1761.22亩,耕地指标1172.89亩;涉及省内交易指标250亩(全为旱地)。目前,13个项目已完成拆旧复垦工作,共计完成复垦面积农用地822.90亩,耕地596.06亩。计划新编制增减挂钩项目4个。
6.全面抓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和民生工作。
一是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23年4月15日全县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班值守;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汛期地质灾害情况汇报,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12场次;汛期期间,定期不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共12次(常规会商研判4次,强降雨乡镇针对性会商研判8次),发出气象预警预报信息500余条,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217次,处置隐患61次,发放撤离通知书51份,目前,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二是组织多部门综合联动,开展非煤矿山联合安全检查5次,检查发现矿山存在安全隐患5处,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完成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于2023年9月7日通过省级质检验收,现已报送自然资源部。截至2023年12月4日,我县不动产颁证总量8331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7674本,不动产权证明657本。
7.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施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于2022年11月获市级审批,2023年1月发布实施。已建成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施甸县小官市石灰岩矿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力争到2025年,全县新增绿色矿山1个,绿色矿山总数达2座。
二是2023年10月底全县辖区内已登记探采矿权13个(探矿权4个,采矿权9个),已注销31个(采矿权28个,探矿权3个),对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4个采矿权已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截至11月底有效期内探采矿权数占比76.9%。(省级下达目标50%以上)。
三是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138个,面积152.48公顷。按照《施甸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解,2021年至2022年已完成修复图斑50个,面积42.41公顷,2023年至2025年修复计划有序推进;今年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186号)要求,施甸县共计划完成39个52.53公顷,2023年已完成修复并验收16个面积26.3628公顷2024年至2025年修复计划有序推进。同时,2020年以来系统登记矿山严格落实持证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责任,共修复面积4.3166公顷。
8.全面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截止目前2019年以来施甸县共有违法图斑1404个(含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图斑335个),面积13108.65亩,占耕8009.14亩,目前已完成整改840个,面积11720.65亩,占耕7232.54亩,整改完成率59.83%。施甸县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耕比为2.73%。
二是完成省级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了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开展巡查176次,出动巡查车辆176辆次,出动巡查人员594人次,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10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3件,没收违法所得21.35万元,罚款21.88万元。
三是我局2023年受理信访案件46件,办结46件,办结率100%。其中涉及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一件主体单位涉及仁和镇政府;另外一件经我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法律法规解释后,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其中:法院直接受理民事案件1件(不动产类1件);我局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规划类1件、矿产类1件、不动产类1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已开庭,局长均带队到庭参加了应诉,党政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依法治县工作要求。
二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注重维护宪法、法律、党的纪律的权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努力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水平。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工作氛围。
三是落实党组书记带头讲法制课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党组会或周例会、支部集中学、重点研讨学、个人自学等形式,领导领学《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分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2345政务热线平台、信访局等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打造自然资源系统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是贯彻执行并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促进决策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七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件,局长均带队到庭参加了应诉,党政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率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
(二)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不平衡,执法力量与新时期法治建设的要求仍不相适应。
(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四、2024年工作安排
我局将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保障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推进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促进决策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规范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有关国家安全、营商环境等宣传教育;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注重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2345政务热线平台、信访局等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着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