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1-03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1-03-28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和全县一盘棋,将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廉明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了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完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任务分解表,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股室各司其职,形成全面合力推进,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保障机制。一是起草了《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草案)》,修改完善《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度》《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制度》等;完成局机关各股室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事流程等32块制度牌上墙。打造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展厅、将各股室业务相关8个法律法规知识汇编成册。在局机关、各乡镇宣传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以阳光政务为抓手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班子对重大项目实行专题研究讨论,加大督促力度,在自然资源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评审力。2020年以来矿山执法11宗,己办结9宗,正在办理2宗。土地执法共151宗,已办结14宗,开展市级案件审查评审1次,评审卷宗2宗,县级案件审查1次,评审卷宗1宗;提请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团开展行政处罚决定法治审查1次(地热水违法行为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及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让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开展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土地矿产违法巡查,抓早抓小,将土地矿产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合格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前谋划,做好计划,紧紧抓住“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扩大影响力,将法制宣传工作做深做实。
四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认真做好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