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决定同意注销施甸县中和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并已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附页(无公章)。
特此公示。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