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3-1/2025121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裕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专项审计施甸县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项目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施甸县审计局:
施甸县审计局审计组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对施甸县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施甸县审计局于2024年12月2日出具《施甸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施审调报〔2024〕3号)项目审计报告。此次专项审计查出6个方面问题,涉及裕鑫公司审计整改5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本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裕鑫公司对停车收费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
审计具体问题描述:通过与裕鑫公司王x、公司劝导员调查谈话及现场抽查,截至2024年10月20日,裕鑫公司在开展施甸县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工作中,存在对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的情况。一是经审计人员随机对设有泊车位的7个路段332个停车位基础设施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表明7个路段停车收费设施都不同程度存在毁损情况,共有56个停车位的定位地灯灯体破损、二维码损坏无法扫码识别、联动地感不灵敏无法精准识别车辆进出车位时间问题,部分路段毁损率高达85.7%。二是通过与劝导员调查了解,2022年4月至2024年10月,裕鑫公司劝导员在工作期间曾向裕鑫公司王x反馈过停车收费基础设施毁损情况,但裕鑫公司并未对毁损的设施予以及时维护和更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停车收费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一是裕鑫公司对停车收费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管护,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与系统维护方对接并及时进行修复,从而避免产生收费争议;二是对路段收费基础设施损坏的,由收费员时时统计上报公司汇总,对一些小问题能够解决的就地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建立动态台账清单,以全县管网工程实施为契机,对县城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路段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已完成整改】
(二)财务数据与智慧泊位系统业务数据不一致。
审计具体问题描述:经审计,裕鑫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智慧泊位收费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后台导出的业务数据,发现问题如下:(1)财务数据与系统明细业务数据不一致。账面只核算停车费实收金额,并未对漏缴数据进行财务核算。2022年4月至2024年8月末,财务账面(含VIP卡、无固定车牌月卡)反映停车费总收入共2305654.09元,对系统明细业务数据进行汇总得出停车费总收入共2120710.9元。(2)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汇总业务数据与明细业务数据汇总不一致。2022年4月至2024年8月末,系统自动生成的汇总业务数据反映停车费总应收额共3108646元、正常收费额940582.5元、漏缴额2168063.5元、追缴额1173733.5元、总收入额(不含VIP卡、无固定车牌月卡)2114316元;系统明细业务数据汇总后反映停车费总应收额(正常收费额+漏缴额)共3425325.3元、正常收费额(总收入额)2120710.9元、漏缴额1304614.4元,无追缴额。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财务数据与智慧泊位系统业务数据不一致问题:一是裕鑫公司停车收费财务账面数据以商户平台每天实际收费金额为准,并于月末与隆城公司进行对帐,以双方确认后的金额入帐;二是裕鑫公司的停车收费录入数据为车牌号,并没有实际的欠费主体无法进行会计核算入帐,公司通过设置漏缴台账的方式进行漏缴核算登记,并采用收费人员当面劝导、平台提示、短信提醒、诉讼维权等多种方式进行漏缴费用的追缴工作;三是与云南隆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接,查找系统存在的数据缺陷,并进行系统升级维护,确保财务数据与系统自动生成的明细业务数据汇总一致。【已完成整改】
(三)重要业务数据未按规定进行备份,导致数据缺失无法恢复。
审计具体问题描述:经审查,裕鑫公司使用隆城公司提供的“智慧泊位系统”对我县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进行管理,该系统后台数据的管理权限在隆城公司。但2022年4月至2024年8月期间,裕鑫公司从未要求隆城公司对“智慧泊位系统”的年度业务数据进行完整备份,导致2024年8月20日裕鑫公司函请隆城公司,对运营以来的部分漏缴但找不到实际主体责任人的数据进行批量处理后,无法恢复批量处理前完整的年度业务数据。致使审计人员对2024年9月23日隆城公司提供的不完整的“智慧泊位系统”明细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果数据存有失真风险。【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重要业务数据未按规定进行备份,导致数据缺失无法恢复问题:一是每月做好收费数据登记台账工作,每年分两次对“行停云”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历史数据的真实性,特别是公司需要对方协调处理相关业务时的数据备份;二是登记数据台账要与公司财务核算数据保持一致,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安全、完整。
(四)裕鑫公司未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审计具体问题描述:经过实地调查发现,裕鑫公司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裕鑫公司未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问题:一是在停车泊位路段显著位置人民路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收费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行停云”公众号对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进行弹窗公示公告。
(五)优惠收费政策未进行公示。
审计具体问题描述:通过对裕鑫公司的智慧停车系统后台数据分析,结果表明裕鑫公司未按规定对优惠收费政策进行完整公示。应纳入未纳入公示的内容:收费时段。公示的收费时段为白天:早上08:00-至晚上22:00,过夜:当晚22:00至次日08:00,而实际在21:00(劝导员下班)后至次日早上08:00,不进行停车收费,与公示的收费时段不一致。【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裕鑫公司优惠收费政策未进行公示问题:一是在停车泊位路段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收费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行停云”公众号对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进行弹窗公示公告。
二、紧盯问题不放,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裕鑫公司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问题有力有序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压实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整改任务分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切实将问题整改彻底、解决到位。
(三)注重抓常抓长。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形成常态效应。注重“改当下”,抓实“长久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
施甸裕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