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3-1/2024110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的
整改情况报告
施甸县审计局:
2024年3月11日至7月3日,施甸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经研究,现将《施甸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施审报〔2024〕3号)所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问题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编制不细化:经抽查2023年度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发现,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但属于县级代编,未具体到部门和项目中。在预算执行中,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购置了遗体接运车5辆,涉及资金92.61万元;施甸县仁和镇购买公务用车1辆,涉及资金7.39万元。经审计抽查,在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和仁和镇公示的年初部门预算中并未批复下达公务用车的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因鉴于2023年已进行决算,此次审计不做处理。下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今后年度预算编制中细化采购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切实做到细化公车购置预算,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方面问题
2.未及时足额筹措项目自有资金4802.2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县中医院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9932.68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5130.41万元,资金到位率51.65%,其中: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到位率100%,计划筹集4932.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0.41万元,到位率2.64%。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督促县中医院采取有力措施,更改项目实施方案,优化门诊楼及住院楼装修流程,门诊楼先开放一二层,住院楼先开放一至七层,完成核心医疗区装修工程,后续逐步投入使用,围绕满足县中医医院搬迁的基本需求,深入研讨,认真分析施甸对医疗资源需求的现状,结合项目实际,以最小的投入完成中医医院的迁建工作。二是督促县中医院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协调,争取早日授信放贷,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向上请示汇报,力争上级配套资金早日到位,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发挥投资效益。截至目前,县中医院通过继续申请2024年第二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整合医院内部采购物流链进行融资和出让地下停车场经营权,解决二次装修、院区配套设施(院区道路、电力设施、污水处理及绿化等附属工程资金问题。
3.专项债券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2.37万元未缴入财政:截至2024年3月31日,县中医院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37万元未上缴财政,存放于专项债券资金专户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施甸县中医医院已于2024年6月19日将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37万元上缴县财政。
(三)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4.未及时兑付农户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1692.86万元:2023年度收到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1717.4万元,改造任务数为1411户。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兑付24.54万元,兑付户数16户,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只达1.43%。未及时兑付农户补助资金1692.86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金额1.56万元,兑付户数1户,未兑付资金1691.293万元。下一步,通过组织财政收入、处置现有资源资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支持等途径筹措资金,加强财政统筹力度,逐步分批兑付资金。
5.未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023年共兑付该项补助资金24.54万元,涉及农户16户,均未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助资金,而是通过授权支付到农户卡中。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经核实,2023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4.53万元已通过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服务平台授权支付到个人财户。下一步,督促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加强补贴政策实施、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发放、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维护等,提高“一卡通”平台使用管理能力,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未及时收回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补助结余资金0.65万元:经审计,施甸县老麦乡人民政府2022年、2023年共收到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补助项目资金148万元,截至2023年底,支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老麦乡农房危房改造设计费9.62万元,支付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款137.73万元,结余资金(指标结余)0.65万元。截至2024年5月9日,该项目已完工并进行了竣工决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经核实,该笔结余资金为2024年5月9日完工并进行竣工决算结余,尚未达到盘活年限,预计于今年年底收回。
二、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执行预算。一是预算编制时,继续坚持编制以“三保”为导向的全年预算,实事求是的编制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为原则的、注重完整性的年初预算。二是预算执行时,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本着“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无支出”的办事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全面强化财经法纪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治意识,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生,牢牢守住纪律底线。二是强化财经法纪监督检查。紧盯违反财经纪律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实行事前、事中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坚决惩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查办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始终保持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监督查处的高压态势。
(三)坚守防风险底线。一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继续加大国有土地、各项可处置资源指标及存量房产处置力度。二是继续与金融机构及资管机构等继续磋商到期债务的展期事宜。三是守住债务底线。严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统筹做好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务风险管理,用好风险缓释工具,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施甸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