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96-0/202511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文号 | 浏览量 | 64 |
施甸县审计局关于原党组书记、局长冯春明
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保审委办报〔2025〕1号)要求,现将施甸县审计局关于原党组书记、局长冯春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冯春明同志担任施甸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反馈审计发现问题3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二、具体情况
(一)经济决策权方面
1.关于设备采购决策不符合实际需要,造成资产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闲置的7台笔记本电脑和3台台式电脑盘活使用。二是今后按需采购,科学决策,杜绝出现资产采购资产闲置现象。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2025年6月9日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局党组对时任经办人和现任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三是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上局党组会研究。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
3.关于未制定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对聘请外部专业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施甸县审计局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暂行)》(施审发〔2025〕16号),对选取程序、费用报销标准及成效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下步打算
(一)科学合理配置资产。结合实际充分对设备采购的实际需求量和用途进行研究,科学决策、按需采购,同时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避免造成设备闲置。
(二)严格经济决策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上党组会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主要经济事项的内控管理制度,明确统一流程,确定科学统一的标准,加强过程质效管控,制定相应考核标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