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6-0/2024052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164 |
施甸县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2024 年3月29日,全县共涉及审计查出问题66个,其中:国家审计署查出问题10个、省审计厅查出问题 2个、市审计局查出问题 15个、县审计局查出问题39个。截至3月29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4个(国家审计署查出问题2个,整改完成率20%;市审计局查出问题 4个,整改完成率26.7%;县审计局查出问题8个,整改完成率20.5%);阶段性整改问题5个(国家审计署查出问题1个、省审计厅查出问题 1个、县审计局查出问题3个),正在整改问题47个(国家审计署查出问题 7 个、省审计厅查出问题 1个、市审计局查出问题11个、县审计局查出问题28个)。整改完成率21.21%。
二、整改工作情况
(一)国家审计署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国家审计署对云南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双责”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审计、失业保险审计、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机关事业单位欠缴2020年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审计、“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挂账10个,已完成整改2个,阶段性整改1个,正在整改7个。
1.已完成整改2个。
(1)云南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双责”审计中的“违规占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00.34亿元。截至2020年底,96个县(市、区)占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00.34亿元用于债务还本付息、发放绩效奖等。
施甸县涉及金额58643万元,截至2024年3月20日,完成整改58,643万元。已完成整改。
(2)“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中的“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未达环保标准火化炉2个”问题。
县民政局争取到民政事业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于2023年12月1日完成招标工作,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已完成整改。
2.阶段性整改1个。
机关事业单位欠缴2020年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审计中的“施甸县涉及815.41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完成整改资金438.8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98.74万元(2024以来整改30.19万元)、职业年金133.92万元(均为2023年以前整改)、失业保险 4.06 万元和工伤保险 2.1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为2023年以前全部完成整改,剩余未完成整改资金376.5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45.26万元和职业年金131.33万元)。较2023年第四季度督查整改新增30.19万元。
3.正在整改7个。
(1)2021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中的“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因地方财力不足,县级财力应安排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3278.13万元,其中:施甸县1353.13万元。”问题。
施甸县于2022年3月17日拨付53.13万元,又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每月拨付40万元共计拨付2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0日,施甸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1100万元,较2023年第四季度督查新增整改200万元。
(2)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施甸县中医院迁建项目进展缓慢,施甸县中医院迁建项目纳入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实施,省级下达抗疫特别国债10000万元,截止2020年8月26日,该项目完成前期行政审批手续,进入招投标阶段,尚未开工建设。”问题。
施甸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实施三次分项招投标,中标合同价合计:35149万元。2020年10月完成迁建项目第一标段(土建部分)招投标,中标金额为16519万元,同月进入施工阶段;2021年12月16日完成电扶梯招标,中标合同1520.34万元;2022年3月完成第二标段(装修部分)招投标,中标金额为1711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0日,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已封顶、住院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屋面结构建设及BRB安装。累计完成投资约13163万元,已拨付10380万元。较2023年第四季度督查整改新增进度220万元。
(3)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审计中的“施甸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4307.9503万元(其中省级欠费15.2289万元)”问题。
施甸县于2023年9月28日清欠整改200万元,于2023年12月25日清欠整改661.5901万元,剩余3446.3602万元计划在2026年底前完成清缴,较2023年第四季度督查整改661.5901万元。
(4)失业保险审计中的“云南省违规将失业保险基金28.68亿用于补充小额信贷担保基金,施甸县涉及1600万元”问题。
施甸县涉及借用失业保险基金用作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资金1600万元,计划用3年时间由县财政分批、逐次安排资金整改。截至2024年3月20日,无整改进度。
(5)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中的“53个建设项目临时占用耕地逾期未复垦,造成2578.52亩耕地‘占而未补’。保山市涉及9个临时用地越权审批问题。其中施甸县涉及6个,面积 为2474.71亩(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114.12亩,一般耕地 360.59亩)。”问题。
一是因项目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越权审批的6个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撤销临时用地批文。二是对于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第3期不再继续使用的,责成用地单位施甸县保施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前对临时用地完成复耕复垦,拒不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情形,或整改不到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对5个项目仍计划延期使用的临时用地项目,在申请延期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现行临时用地审批政策进行审批。已于2023年12月19日市级按程序批准了11—15期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已整改结束。
(6)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中的“40万亩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违而未查’、‘查而未纠’”问题。
施甸县涉及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违而未查”、“查而未纠”问题图斑共25个,占耕65.36亩,目前已销号7个,占耕21.27亩;未销号18个,占耕44.09亩。
(7)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中的“413个省域内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超期未还’、‘占多还少’”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县增减挂钩“超期未还”项目12个,其中2个省内交易项目已入库,入库面积305.62亩;2个是空图斑项目;剩余8个项目省级外业验收反馈问题已整改结束,目前这8个项目的整改报告正在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二)云南省审计厅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省审计厅对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审计、保山市农村“厕所革命”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挂账2个,阶段性整改1个,正在整改1个。
1.阶段性整改1个。
云南省审计厅对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审计中的“8个乡镇拖欠工程款10 943.2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施甸县水长乡、甸阳镇等8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拖欠企业工程款10 943.24万元。其中:甸阳镇拖欠款1 513.68万元(含多建25套欠款760.54万元),何元乡拖欠款1 341.09万元,老麦乡拖欠款693.19万,水长乡拖欠款3 047.85万元,姚关镇拖欠款2 148.74万元,由旺镇拖欠款915.03万元,仁和镇拖欠款1 042.65万元,旧城乡拖欠241.01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累计完成整改8563.41万元,完成整改两个乡镇:由旺镇、旧城乡,其余六个乡镇剩余2379.82万元。较2023年第四季度督查整改新增110.09万元;其中:水长乡拖欠款264.25万元(已还2783.6万元),仁和镇拖欠款490.32万元(已还552.33万元),老麦乡拖欠款92.12万元(已还601.07万元),何元乡拖欠款152.24万元(已还1188.85万元),甸阳镇拖欠款1257.67万元(已还256.01万元),姚关镇拖欠款123.23万元(已还2025.51万元)。
2.正在整改1个。
云南省审计厅对保山市农村“厕所革命”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2县(区)2座公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4504 平方米。通过数据比对并经审计核实,施甸县由旺镇莽回寨公厕 1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27.56 平方米。”问题。
经县自然资源局和由旺镇再次核实由旺镇莽回寨公厕实际占用“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17.03 平方米。截至2024年3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已将核实处置情况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4月3日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建议从全县永久基本农田超出保有任务的0.86万亩中申请调出补划17.03平方米补足公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予以解决,补划地块落实在编号为530521101210501968图斑中,符合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
(三)保山市审计局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 2019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跟踪审计、施甸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挂账15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11个。
1.已完成整改4个。
(1)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挤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4453.77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完成整改44,453.77万元,整改完成100%。较2023年第四季度督查整改新增7,120万元。
(2)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中的“施甸县2个扶贫项目资产资金闲置”问题。
一是太平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于2023年4月1日出租给施甸县旭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租期为5年,2023年租金为25000.00元、2024年-2027年租金为35000.00元/年,已完成整改。二是水长乡于2023年8月18日收回10万元资金上缴县财政,于2024年1月9日收回90万元上缴县财政。已完成整改。
(3)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中的“施甸县部分产业项目未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问题。
一是2017年何元乡电信扶贫项目已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项目合作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按协议对施甸鑫润村镇开发公司进行的分红,共收到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362895.23 元,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16759.61元,完成整改;二是2017年水长乡电信扶贫项目滞留资金23.77万元已于2023年9月15日退回县财政局,完成整改;三是竹鼠养殖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商铺并收到2020至2022年两年租金16000元、食用玫瑰种植项目已走完司法程序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村(社区)已于2020年11月收到分红、生猪养殖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商铺3格并于2022年9月收到一年租金60000元,完成整改。
(4)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中的“施甸县财政应拨未拨资金1372.01万元”问题。
经县财政梳理核实,发现保审报〔2022〕6号中反馈的部分问题数字不精准。一是“未拨付2020年水长、何元乡和由旺镇3个项目资金544.66万元。”应更正为:未拨付2020年水长、何元乡和由旺镇3个项目资金511.66万元。其中,未拨付2020年水长永保集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70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9日完成整改,项目已完工;未拨付何元乡莽王农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61.66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整改;未拨付由旺镇银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180万元,结算金额135.26万元,拖欠的项目资金135.26万元,双方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协商支付金额54.1万元;2023年11月22日与施工方达成补充协议,再次支付5.55万元。二是“未拨付太平镇3个项目资金439万元”,应更正为6个项目资金449万元,分别是:2021年太平镇莽林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8万元、2021年太平镇太平社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37万元、2021年太平坝农田排灌沟渠建设项目65万元、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地理村种猪繁育基地项目40万元)、2022年太平镇金牧粮草种植项目132万元、2022年太平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果蔬烘干机购建项目147万元。其中4个项目已通过上级化债资金解决,分别为:2023年10月29日拨付2021年太平镇莽林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8万元;2023年10月29日拨付2021年太平镇太平社区配套设施项目37万元;2023年10月29日拨付2021年太平坝农田排灌沟渠建设项目65万元;2023年10月26日、10月30日、11月22日拨付2022年太平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果蔬烘干机购建项目147万元。2个项目已取消实施,分别是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地理村种猪繁育基地项目40万元)由于项目用地无法保障取消实施;2022年太平镇金牧粮草种植项目132万元由于肉牛养殖受市场价格影响,肉牛养殖风险较大,项目取消批复文件《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撤销部分项目计划和收回资金的通知》(施乡振联发〔2023〕8号)。三是甸阳镇甸头村食用玫瑰加工项目资金28.13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5日拨付。四是2022年施甸县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60.22万元已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兑付。
2.正在整改11个。
(1)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跟踪审计中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施甸县涉及14253.01万元问题。
一是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施政函〔2023〕18号)已于2023年7月20日上报保山市审计局;二是施甸县全力动员未兑付补偿款棚改户购买县级国有资产平台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政府全方位落实监管职责,实现未兑付征收补偿款和商品住房房产价值的对等置换,确保被征收户住有所居,保障被征收棚改户住房安全。截至2024年3月25日,已有10户签订认购合同,合同总价1211.5948万元。三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兑付征收补偿款,截至2024年3月25日已兑付24户,补偿款共计744.03046万元,较2023年第四季度增加整改99.45046万元。
(2)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决算收支不实39022.96万元”问题。
一是收入决算不实19400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支出决算不实19622.96万元,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整改11878.61万元,未整改7744.35万元。较上次整改无进度。
(3)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79562.43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完成整改16,306.03万元,其中: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1,030万元、代管资金户6,175.81万元、非税专户1,023.71万元(已完成整改)、土地出让金专户8,076.51万元(已完成整改),完成应整改数的20.5%。较2023年四季度督查新增整改1,122.3万元。
(4)保山市审计局对施甸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在往来款核算支出15439.37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累计完成整改资金11,848.45万元,完成应整改数的76.7%,未整改3590.92万元。其中:2022年完成整改8,993.45万元,完成拟定计划的299.8%;2023年完成整改2,855万元,完成拟定计划的71.4%。较上次整改无进度。
(5)保山市审计局开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
审计反馈施甸县有143个图斑、201.52亩占用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有123个图斑、108.84亩已调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还有20个图斑、92.68亩未调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其中有9个图斑、55.2亩已完成整改,11个图斑、37.48亩未完成整改。
(6)保山市审计局开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上图入库面积数据不实”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项目已全面复产复工,力争2024年 12月底全部完工验收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已准备好相关上图入库资料,正在积极协调省级系统把施甸县 2017年千亿斤增粮项目纳入上图。
(7)保山市审计局开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问题。
施甸县制定了《施甸县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行动方案》,成立整改专项小组,不定期到乡镇督导、掌握违法图斑整改进度,定期进行调度,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加快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度,最大限度消化全县违法用地存量。2017年至2021年,施甸县土地卫片执法认定违法图斑915宗或个,面积14471.11亩,其中占耕8286.04亩。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销号456宗或个,面积11972.09亩,其中占耕6922.84亩;未销号459宗或个,面积2499.02亩,其中占耕1363.2亩。按已销号图斑宗或个数计算,销号率49.84%,按已销号图斑占耕面积算,占耕面积销号率83.55%。
(8)保山市审计局开展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的“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一是于2023年10月底已安排县级配套化债资金245.995万元,省级资金216万元,已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二是完成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单元号为:53052114209GB00017W00000000,权利人:施甸县水务局,宗地面积:20237.46平方米。
(9)保山市审计局开展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的“施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县中医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已封顶、住院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屋面结构建设及BRB安装。累计完成投资约13163万元,已拨付10380万元。
(10)保山市审计局开展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一是施甸至姚关段18.84公里已于2023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二是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是施甸与云南建投集团合作,由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采用PPP建设模式,项目合作过程中,明确了各方责任,争取到的新增专项债券已全额兑付。因项目公司融资贷款难以投放,影响了项目整体建设进度。
(11)保山市审计局开展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的“项目应筹措资金942713.31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问题。
一是县水务局涉及的2400.19万元问题正在整改,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县级配套化债资金解决245.995万元,用于支付服务费245.99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支付216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已安排施工企业尽快复工,完成配套工程的施工;二是县卫健局涉及的22521.68万元,截至2024年3月15日,专项债券筹集资金7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00万元,到位率100%,已于2022年3月21日使用完毕;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0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880万元,到位率28.51%;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计划筹集15356.35元,实际到位资金249.96万元,到位率1.6%;三是县交通局涉及的917791.44万元,2023年以来,通过多方努力,项目资金共筹措到位697402.93万元,较上次督查整改增加23535.81万元,资金到位率48.06%。
(四)施甸县审计局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施甸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施甸县中医医院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施甸县县本级财政2019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施甸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施甸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7家子公司2018年-2020年资产负责损益情况审计、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3个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施甸县人民医院院长王雪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李友赛同志任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审计、施甸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施甸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施甸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施甸县本级财政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施甸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施甸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施甸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施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开洪同志(2021年至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挂账39个,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28个。
1.已完成整改8个。
(1)施甸县中医医院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往来款项账实不符14821132.85元”问题。
该问题在主管部门县卫健局的督促指导下,县中医医院认真核对2019年、2020年的账务,扣除医保局拨付的2018年相关的资金7,929,430.55元后作为账务调整,并于2023年11月30日3号记账凭证进行账务调整,共调整6,891,702.25元,冲坏账准备647,028.78元;冲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6,244,673.52元。
(2)施甸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土地出让金专户“其他应付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4833.34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完成整改。其中1702.34万元已入库,3131万元清退给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县土地收储中心。
(3)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一是县一中经办人赴保山联系该施工方(保山杏花建筑公司)开具发票,协同办理该长期往来款挂账,但该公司已破产,并且不愿意补齐差欠的发票,放弃债权,拒绝办理此笔业务;二是县一中于2023年12月4日对该长期挂账款进行登报公示,截止公告期满保山杏花建筑公司赵玉先未履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三是2023年12月14日县一中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核销逸夫楼往来款长期挂账事宜,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逐一表态一致同意,并报请示到县教体局,恳请同意核销逸夫楼项目的长期挂账账务处理:四是2023年12月26日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一中核销逸夫楼往来款长期挂账请示进行批复(施教体复〔2023〕57号),同意学校核销逸夫楼往来款长期挂账,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核销;五是县一中于2023年12月27日进行财务账务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
(4)李友赛同志任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审计中的“水质送检频率较低”问题。
一是酒房乡仅有一件千吨万人杨柳凹供水工程,覆盖人口3541户13356人,2023年酒房乡对千吨万人杨柳凹供水工程水质送检化验34次,其中出厂水16次、末梢水13次、水源水5次。二是在施甸县疾控中心2023年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中,酒房乡2023年水质合格率为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
(5)李友赛同志任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审计中的“水源地监管保护不到位”问题。
一是酒房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指定专人巡查管理。二是在全乡8座水库安装警示标语牌、救生杆,杨柳凹水库、清水塘水库安装雨水情测报系统。三是每年定期两次对水库内外坝坡、溢洪道、水面等进行杂草杂物清理整治。四是配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制定完成《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杨柳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
(6)施甸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中的“县妇幼保健院账表不符涉及443.322137万元”问题。
一是县妇幼保健院已对收支结余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县妇幼保健院在第三方财务审计后,对2023年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表进行了调整;三是县妇幼保健院对2023年部门决算同步做账务调整,账表已相符。截至2024年3月12日已完成整改。
(7)施甸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中的“县妇幼保健院未及时对已经损坏报废资产进行处置”问题。
一是县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10月按程序上报处置激光打印机等四台资产;二是县财政局2023年12月回函同意县妇幼保健院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三是县妇幼保健院按程序进行了报废处置,并形成了资产记账凭证。截至2024年3月12日已完成整改。
(8)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部分专款未及时拨付4007.76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完成兑付4,007.76万元,已完成整改。
2.阶段性整改3个。
(1)李友赛同志任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审计中的“林业生态项目资金未兑付568.06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471.9万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8.84万;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补助项目3.9万元;2020年度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补助资金3.42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14日,一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还未补120万元。二是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8.84万已完成。三是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补助项目3.9万元未完成。四是2020年度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补助资金3.42万元未完成。截至2024年3月13日林业生态项目未兑付资金127.32万元,已完成整改78%。
(2)施甸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中的“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不到位,未实施等级保护工作”问题。
县妇幼保健院已于2024年3月11日上报采购设备请示至县卫健局,下一步县妇幼保健院将根据采购请示批复积极寻找性价比高的系统设备并通过政采云进行设备采购,再根据采购协议,实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设备安装,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施甸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中的“县妇幼保健院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支撑风险管理的相关技术设备”问题。
县妇幼保健院已于2024年3月11日上报采购设备请示至县卫健局,下一步县妇幼保健院将根据采购请示批复积极寻找性价比高的系统设备并通过政采云进行设备采购,再根据采购协议,实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设备安装,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正在整改28个。
(1)施甸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应列未列支出39023.32万元,列入了“其他应收款”中核算,未列入当年支出。”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累计整改17,712万元。较上次整改无进度。
(2)施甸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新增财政借出款6 003.35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累计整改1280万元。其中:从土地专户借出的250万元,裕宏工业投资有限的责任公司已全部归还(归还日期2019年9月16日);失地农民保障金涉及5753.35万元,已经整改1030万元。较上次整改新增1030万元。
(3)施甸县本级财政2019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的“超财力安排资金43256.621315 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累计完成整改12,926.07万元,完成应整改数的29.9%,其中:2021年整改10,548.2万元,完成拟定消化任务的134.6%;2022年整改2,318.87万元,完成拟定消化任务的28.6%;2023年整改59万元,完成拟定消化任务的0.7%;2024年无整改进度。
(4)施甸县本级财政2019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的“往来款项连续3年以上挂账35024183.53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无整改进度。
(5)施甸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的“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问题。
一是县民政局于2023年12月8日与保山浩禹工程落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目前该公司已完成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现场勘察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二是县民政局将督促编制企业加快进度,争取2024年4月底前提交水保方案编制报告书。
(6)施甸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9352.42万元”问题。
一是向企业发送催收通知,督促企业及时还款。二是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营产生的收益,统筹部分专项用于消化借款。三是制定《施甸县财政局财政往来款消化方案》,多措并举逐年腾出财力进行消化。较上次无整改进度。
(7)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的“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
施甸县林草局借款金额合计1,543,531.73元,目前已聘请第三方审计中介核实并出具《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1978年—2020年往来款清查报告》,经梳理县林草局往来款中其他应收款涉及74人(其中15人未查阅到借款时间、已核销金额、核销时间原始依据)。施甸县林草局借款金额合计1,543,531.73元,目前已聘请第三方审计中介核实并出具《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1978年—2020年往来款清查报告》,经梳理,借款金额合计1,543,531.73元,扣除借款金额多记1,000.00元,已核销金额1,183,682.41元,未核销金额358,849.32元,再加上1人本次清查无发生额,14人未查阅到借款时间、已核销金额、核销时间原始依据账面余额60,862.92元,共计未核销金额合计419,712.24元,扣除(经清理核实3人已无余额27,500.00元、提交报账核销依据3人82,943.28元,收回欠款41,623.20元,核销当事人去世14人44,255.32元),截至2024年3月22日剩余资金223,390.44元正在整改。
(8)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7家子公司2018年-2020年资产负责损益情况审计中的“5家国有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问题。
一是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对施甸县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问题。经落实,截止2024年3月20日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已缴纳15.8万元,部分完成整改;二是施甸县继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对施甸美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问题。经落实,施甸县继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创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收购了湖南创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施甸美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49%的股权。分多次向湖南创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项,并将763万元收购款计入注册资本,已完成整改;三是施甸县畅隆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施甸睿宸农特产品有限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问题。经落实,施甸县睿宸农特产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将所有股权无偿划入施甸县国资委,并以土地出资15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已完成整改;四是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建城投(施甸)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问题。经落实,经双方协商,将中建城投(施甸)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是施甸县弘润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施甸县骐康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问题。经落实,施甸县弘润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接高速路项目,无其他实体运营收入,无资金来源。且施甸县骐康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接云南交浦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开发建设资金10000万元业务,至今均未发生其他经营活动,由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合作期限尚未结束,施甸县骐康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不能进行注销处理。
(9)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3个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超合同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问题。
一是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报批、造价、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二是2023年9月份已对35个超投资项目进行详细梳理并做出了情况说明。
(10)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3个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竣工图与工程实物不相符”问题。
一是认真核实项目竣工图与工程实物的对照,查找其中存在的差异,对存在差异的地方由项目负责人与施工方将项目竣工图与工程实物进行核对,确保竣工资料与实际相符,不相符的地方做好记录,客观反映工程的真实造价,避免项目资金损失。二是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招投标委托机构的监督,严格按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11)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对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问题。
一是指挥部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审计发现问题工作方案;二是财务人员正在认真核实各项目的资金账务,以备对竣工项目进行财务决算;三是建设组正在认真梳理、完善项目资料,按照项目类别准备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12)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车辆移交处置程序不完整,未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一是采取补救措施,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结合存在问题对指挥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指挥部于2010年-2013年期间共购置了18辆小汽车,根据 2016年公车改革要求,指挥部将猎豹车(云MA0220)1辆移交施甸县车辆定编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北京小客车1辆(云MF9587)移交施甸县综合执法局,将4辆小客车(云MC9129、MC9106、MC9017、ME1281)和10辆小康面包车(云MCG001、云MCG002、云MCG003、云MCG004、云MCG005、云MCG006、云MCG007、云MCG008、云MCG009、云MCG010)以及1辆大众越野车(云MA9917)移交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将1辆小康面包车(车牌号云MCG011)移交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13)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往来款核算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了财务人员及其项目负责人员对财经纪律、资金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审批程序等进行学习,提高了从业人员业务素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确保了资金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二是于2023年11月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对原县城建设项目指挥部财务账套进行梳理工作;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抓好落实,已经对不规范、不完善的账务进行了调整纠正。
(14)施甸县人民医院院长王雪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部分往来款项账实不符6942.26万元”问题。
经县人民医院核实,一是县人民医院与昆明世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往来单位共9.73万元已核实,并据实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施甸县医疗保障局与县人民医院不符金额26446929.46元,医院返结算调整后账面数为38108743.13元。其中:2018年未拨医保5985385.50元,2019年未拨医保4096538.62元,2020年未拨医保9087004.78元,2021年未拨医保18939814.23元。截至2024年3月12日已累计拨回包括职工医保医疗款、应收居民医保医疗款、应收居民医疗救助医疗款、应收居民兜底保障医疗款、民政医疗救助、应收新型冠状病毒医疗款等共计19931894.48元,现余应收居民医保医疗款18176848.65元,其中:2018年未拨居民医保款5985385.50元,2019年未拨居民医保款3033842.5元,2020年未拨居民医保款3854082.97元,2021年未拨居民医保款5303537.68元。三是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符金额42878400.00元,此笔款项为为了缓解县级财政压力,由县人民医院作融资主体由施甸县达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执行,分别于2019年6月27日和2020年4月30日向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200万元和5100万元,该资金通过医院账户过渡全额转入施甸县达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后续还款等业务对接均由施甸县达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处理,根据施甸县达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单据,截至2023年8月17日前整改完成14223600.00元,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又整改完成446400.00元,累计整改完成14670000.00元,现余28208400.00元,其中:余本金26747123.88元,利息累计金额1461276.12元(不含罚息)。
(15)李友赛同志任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审计中的“退耕还林项目未组织实施”问题。
酒房乡人民政府积极与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进行对接,目前县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项目区耕地、园地的二调及三调数据比对。
(16)施甸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中的“拆旧复垦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606000.00元”问题。
酒房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经过核查,实际未兑付的拆旧复垦奖补资金应为61.2万元,并于2022年12月19日兑付两户拆旧复垦奖励资金共4.8万元,还剩56.4万元未兑付。
(17)施甸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中的“拖欠工程款及其他费242990658.61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14日,一是支付工程款及相关建设服务费15755.41万元,支付征地拆迁费15.19万元。二是剩于未支付工程款及相关建设服务费6489.85万元(已经减去化债让利部分),剩余征地拆迁费168.64万元,各乡镇已经制定还款计划。三是多方筹措资金,目前正在与财政对接,争取筹措资金,加快资金兑付力度。四是主动与搬迁群众沟通,争取搬迁群众的谅解及支持,延缓兑付征地拆迁费。
(18)施甸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中的“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国有资产”问题。
至2024年3月15日,县妇幼保健院已与昆明月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科龙百货经营部终止合作,在院内摆放的相关自助贩卖设备已全部搬离医院。妇幼保健院食堂问题等待组织招标,招标未完成之前暂委托县达安医投公司经营管理。原计生服务站和老保健院房屋问题等待统一处置。
(19)施甸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进度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一是施甸至姚关段18.84公里已于2023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二是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是施甸与云南建投集团合作,由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采用PPP建设模式,项目合作过程中,明确了各方责任,争取到的新增专项债券已全额兑付。因项目公司融资贷款难以投放,影响了项目整体建设进度。
(20)施甸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应筹措资金917791.44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问题。
2023年以来,通过多方努力,项目资金共筹措到位697402.93万元,较上次督查整改增加23535.81万元,资金到位率48.06%。
(21)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一是县水务局于2023年10月底已安排县级配套化债资金245.995万元,省级资金216万元,已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二是完成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单元号为:53052114209GB00017W00000000,权利人:施甸县水务局,宗地面积:20237.46平方米。
(22)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应筹措资金2400.19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问题。
县水务局于2023年10月已安排县级配套化债资金解决245.995万元,用于支付服务费245.99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支付216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已安排施工企业尽快复工,完成配套工程的施工。
(23)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施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进度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截至2024年3月15日,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已完工、住院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住院楼屋面结构建设及BRB安装。累计完成投资约12192万元,已拨付10380万元。
(24)施甸县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施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项目应筹措资金22521.68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问题。
截至2024年3月15日,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7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00万元,到位率100%,已于2022年3月21日使用完毕;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0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880万元,到位率28.51%;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计划筹集15356.35元,实际到位资金204.96万元,到位率1.3%。
(25)施甸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中的“县财政局管理的非税专户和县林草局征收的非税收入6772.81万元未及时解缴入库”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整改6,656.55万元。其中:非税专户归集户的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6,656.55万元已全部解缴入库;县林草局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6.26万元未整改完成。
(26)施甸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中的“县财政局管理的代管资金户新增对外借款3300万元”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无整改进度。
(27)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开洪同志(2021年至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2190000.00元”问题。
一是县文旅局于2023年9月1日召开党组班子会研究整改方案,并对长期整改的2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二是县文旅局于2023年12月21日到县财政局核对暂存暂付款的对账金额,并咨询了文化站质保金拨付的相关事宜。
(28)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开洪同志(2021年至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项目进度缓慢—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于2018年6月25日获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中标单位,2018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项目实际于2019年5月28日开工,应于2020年5月27日竣工,但截止目前仍未完工,时间跨度长达3年。”问题。
截至2024年3月20日。一是该反馈问题县文旅局自2022年起,就陆续多次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业务员与自然资源局对接,核实项目拟建地块地类属性和规划的符合性。二是县文旅局已于2023年9月1日召开党组班子会研究整改方案,并对长期整改的2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并于2024年1月30日、2月7日再次到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占用红线的地块进行优化调整后,如何完善用地手续,但回复就目前政策,旅游项目用地无报批通道,无法报批。近期市级出台了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整改方案,其中已将土地要素保障纳入方案,县文旅局借此次机会,将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局,解决用地报批问题。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站位,明确责任。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
(二)扛实责任,细化任务。各整改主责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分类施策,要通过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从问题中发现我们日常工作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促进建章立制,抓实审计下半篇文章。
(三)强化督查,形成合力。县审计局、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不及时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要坚决点名通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整改情况不实或拒不整改的,要提请县纪委监委机关约谈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度,加大追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按时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任务。